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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注册公司用虚拟地址可以吗?

发布日期:2020-04-11 作者: 点击: 99

天前,一位客户咨询了我们合肥注册公司的员工,表示由于公司新成立且资金有限,目前的办公地址不能作为注册公司地址。有可能租一间“虚拟办公室”住在公司里吗?首先,关于公司的住所,《公司登记条例》规定:"公司的住所是公司总部所在地"。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公司只能有一个住所。公司住所在公司登记机关管辖范围内。无论是有限公司还是股份公司,申请登记的材料都是《公司住所证明》公司和虚拟办公室提供商之间签署的合同通常包括公司出租提供商的财产以开办公司的意图。虽然平均份额很小,使用办公室也不方便,但仍然符合公司登记条例的要求。工商部门通常认为虚拟办公室是非法的,理由是它没有实际的营业场所。这是对企业登记中“住所”和“营业地”两个概念的故意混淆。

不能根据工商部门的个别违法执法行为来推定虚拟办公室是非法的。MIIT、财政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2012年7月12日发布的《关于大力支持小微企业创业的实施意见》(MIIT联合企业[2012年第347号)第3条规定:“放宽对经营场所的限制。”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程序和合同协议,允许企业家使用家庭住宅、出租屋、临时商品房等。作为他们的营业场所。个体工商户申办不能提交营业场所产权证明的,申请人可以凭市场组织者和合肥市各园区公司管理委员会(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同意在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证明申请登记。虽然该条可能与物权法的有关规定相抵触,并涉嫌任意执行,但结合当地工商部门在过去两年中开展的“集中办公区”试点项目,可以看出目前公司注册相当容易。然后,如果工商部门认定公司使用虚拟公司作为住所是非法的,则面临的行政处罚是吊销营业执照和取消公司登记(《公司法》第199条)公司被注销或者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解散(《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股东应当依照公司法清算公司。公司债权债务清算后,公司可以向工商部门申请注销公司。

即使公司在清算后被发现资不抵债,只要没有其他可能导致人格否认的情况,股东也不必承担责任。至于公司的债权人,他们要么放弃债权,要么申请破产。简而言之,股东将不承担民事责任,因为公司使用虚拟办公室。这是公司法的改进。无论注册项目是否有缺陷,公司立即由工商部门注册为法人。但是,根据以前的公司法,成立有缺陷的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公司被注销或者吊销营业执照的,从一开始就不合格。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这些是我们今天为您分享的内容。欢迎继续关注合肥注册公司的更多信息:http://www.hfyjs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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